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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秀区民政局关于年度工作绩效情况展示 |
发布日期:2017-10-24 |
万秀区民政局关于年度工作绩效情况展示
2017年,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年目标任务,扎实稳妥地开展各项工作,全区民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全面推进《梧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落实。 1. 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梧政发〔2017〕33号)文件,从2017年1月1日起,我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人均年收入2855元调整3350元,将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调整为510元。 2. 提高低保补助水平。2017年1-9月,我区城市低保发放2.08万人次,821.9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394.8元,达到自治区的要求;农村低保发放2.13万人次,365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170.9元,也达到自治区的要求。所有低保资金均每月足额通过银行发放到各低保对象手中。 3. 做好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全力做好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对象的工作。加强与扶贫部门沟通,共享信息资源为给低保与扶贫有效衔接打下了良好基础。2017年6月,我区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908人,农村低保对象2337人,重合率39%。 (二)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项目。 积极落实农房保险资金筹措工作,按合同要求在2017年7月28日前将本级负担的保费49655.98元拨付给保险公司,并能按合同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对照保险公司按查勘、理赔等工作进行督办。 (三)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 区民政局会同万秀区残疾人联合会于2017年6月制定了文件《关于建立残疾人两项定期复核机制的通知》(万民发〔2017〕8号),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机制,并定期开展复核工作。 二、下一步做法 加强乡镇基层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改善基层办公条件,加强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既培训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工作流程,又对工作职责、廉洁勤政等具体要求,让民政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万秀区民政局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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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梧州市万秀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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